9.3金枫路金庄街28号拆除公告 |
2021-08-26 16:39:28 作者: |
苏州金腾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公司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现场踏勘看样为准)位于苏州虎丘区金枫路金庄街28号原苏州瑞阳光电有限公司内的构筑物、建筑物、设施设备、房屋装修、绿化苗木和地面附着物拆除迁移工程(不包括所属土地、供电局电力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告知书)及处置一批物资(热水器、空调、淋浴龙头、座便器)进行整体打包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仔细踏勘看样。 二、拍卖时间:2021年9月3日下午2时 三、拍卖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2楼会议室 四、咨询及预约看样:0512-65213090、13812785738 五、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2、竞买人须提供自2018年8月26日至今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承担过厂房拆除业绩3个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苏州市区范围内政府行政机关签订的合同可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 4、灭火救援特种车辆1辆和大型雾炮车1辆,灭火救援车行驶证额定载质量不低于6吨,顶部配置喷距不低于40米消防高炮。大型雾炮车行驶证额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雾炮机射程不低于100米.车辆初始登记日期须为2016年1月以后,年检和保险均未过期.自有或租赁,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大型雾炮车需提供车辆参数、雾炮机参数(包含整车、雾炮机照片)。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5、与竞买人合作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建筑单位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协议原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人为本项目建造师)。 2、待资格审定后,2021年9月1日和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组织看样。 3、交纳参拍保证金100万元并提供竞买人承诺书。参拍保证金由报名的建筑单位出票(本票方式交纳),收款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预算外)。交纳参拍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下午3时。 1、进场拆除移交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进场施工移交前委托方需对灭火救援车和雾炮车现场进行查验,车辆各项功能必须都能正常使用,施工前需对厂区内所有枯枝树叶和易燃物全部清理干净。本项目的拆除期限为60日。 2、买受人须与竞买登记合作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完成施工,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3、施工进场前买受人需对金庄街沿线围墙原铁艺部分切割拆除后,建造单面粉刷砖砌围墙并使用仿真草皮装饰,高度不低于2.5米,原铁艺上的公益广告复原至装饰后的墙面上,并做喷淋控制扬尘,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渣土处理按苏州市人民政府渣土办要求处理(具体请到苏州建筑垃圾工程办公室咨询)。 5、本项目拆除完成后,做到场地内所有垃圾全部清运,无建筑垃圾及残杂物遗留现场,在完工后应做到将拆除区域内所有出入口(包括缺口)用2.5米高度砖体围墙进行封闭,拆除区内裸土地面采取防尘覆盖、铺装等措施防止风吹产生扬尘。 6、进场拆除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竣工后待委托方验收合格,委托方将拆除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买受人。 六、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告知书。 |